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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CMA认证申请,拥有工作团队

    2025-03-22 05:00:01 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准备阶段

    建立管理体系: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等,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公正、科学、诚信。

    人员配备与培训:配备与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业务流程、掌握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设备与环境保障: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并确保其计量溯源性和准确性;提供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工作环境,包括场地、设施条件等。

    收集材料:

    独立法人:准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明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非独立法人:除上述申请书、法人证明文件等材料外,还需法人授权文件、法人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申请阶段

    申请人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受理阶段

    资质认定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技术评审阶段

    资质认定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将技术评审时间告知申请人。评审组按照相关评审准则要求,对申请机构的管理体系、人员、设备、环境、检测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价,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

    人员要求

    实验室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

    技术或质量主管不在时,要指定其代理人,并在质量手册中规定。

    管理者、技术主管的变更需报告发证机关或授权的部门确认。

    实验室的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熟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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